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7

“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如下:

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以”在文言文中的应用:

1、<动词>用;使用。2、<动词>做。3、<动词>认为。4、<介>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5、<介>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6、<介>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7、<介>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8、<介>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9、<连>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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