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
四项基本原则是: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粉碎“四人帮”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思想动向,造成了一部分人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邓小平在讲话中提出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2年华国锋同志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后,邓小平同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1992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97年邓小平逝世后,把它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党章。
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立国之本。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党章,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要注意,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讲:教育是立国之本。还有人讲:诚信是立国之本;和谐是立国之本;“教育”是立国之本;青少年素质教育是立国之本;道德教育是立国之本;关注民生是立国之本;道德建设为立国之本;领土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毛泽东精神是我们的立国之本;人民民主是 中国的立国之本;以人为本作为立国之本;“人民”和“人民权利”是立国之本;也有人说,统一历来就是中国的立国之本等等。总之,不同的人提出的立国之本不同,不同时期提出的立国之本不同。
改革开放以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1980年1月,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指出:“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这四个坚持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首次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年8月,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再次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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