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工作三不伤害包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2
法律分析:
一、不伤害自己
1. 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保护自己的责任主要靠自已。
2. 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3. 任何活动或设备都可能是危险的,确认无伤害威胁后再实施,三思而后行。
4. 杜绝侥幸、自大、省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
5.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6. 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二、不伤害别人
1. 职工个人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
2. 对不熟悉的活动、设备、环境多听、多看、多问,必要的沟通协商后再做。
3. 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
4. 把所知、造成的危险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识。
5. 对所接受到的安全规定/标识/指令,认真理解后执行。
6. 管理者对危害行为的默许纵容是对他人最严重的威胁,安全表率是其职责。
三、不被别人伤害
1.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
2. 把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事故预防技能。
3. 不忽视已标识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坦轮蠢护及安全许可。
4. 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
5. 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安全技能。
6. 拒绝他人的违章指挥,即使是主管所发出的,不被伤害是职工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让陪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