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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
措施。
一、补充说明
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对于什么时候执行完毕,法律并没有做出强
制执行规定,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用不了多长时间,但如果对方没有
履行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当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
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
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
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
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
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引用时间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