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警察的调节下 对方要求赔偿300元 并且要求把那堆东西送会原来的地方? 是否合理?详细说明:我们在无意中看到荒地里有些看似废弃的木板。而我家是以烧开水为业的,所以就去把那些木板拿了回来(那些东西看上去并不象是有主的,而且旁边是堆垃圾的)。等把木板搬回去一些后,有人过来说那是他们的东西,并把我们带到警察局,要求把木板运回去。我们向他们赔礼道歉,说能送回去。但他们要300元作为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