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出口的人民币不退税单子,核销单今天退回来了,但是发现报关单上面的发货单位写错了,核销单用的是做不退税的公司的抬头,但是报关单上面又是做退税的公司的抬头。报关单上面也没有显示核销单号。询问了国税说报关单上面没有核销单号码的即使开了票也不能做退税,那现在怎么办啊?有更好的办法吗?能更改报关单上面的发货单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