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事工作如何算考勤?如何注明??需要好心人给个模式,教一下我,看下面的内容:

我想知道本月共30天,然后有一个员工,他6号请了3个小时假,8号也请了6个小时假, 我请知道他出勤算几天,是出勤30天,还是其他???我想知道我应该在这个员工的考勤单下怎么注明他的考勤,以方便财务算工资???(我们8小时工作制)
是不是应该这样注明:出勤30天,请假两次共计9个小时,·迟到三次,共计28天+7小时。
麻烦有经验的人教教我怎么表达啊??

第1个回答  2012-09-27
首先,国家规定工作时间是以每周5天8小时计算的,工资计算方式是以21.75天为标准。而你讲的情况是否说明,你公司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再次,人事考勤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迟到该如何考核吗?
最后,假如你公司确定全勤为30天,那你的表达把事情说明就OK啦。没有固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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