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写了双方写了定金合同,交付了一万元,合同规定如果我们反悔不买定金不退。但是缴纳全款的日期没写,我们凭借这条我们还是否可以协商把定金拿回来,或者可以再商量房屋价格!还是我们这一万块必须损失!这房子买的真事太贵了
这个房子2013年6月就满五年了,我们可以拖延交全款么,毕竟我们没写缴纳全款的日期!我不是不想买,而是算到手续的时候,突然发现还有房屋总价5.5%的税钱,发现房子根本不值这些钱
追答交款的日期没有确定,那就是说对方随时都可以向你要款,也可以说你什么时候付款都行。
我们这样来操作这个买卖:你不是说2013年6月满五年吗?那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就订在这个时间,然后再去过户。现在的定金合同就是你们之间买卖房屋的意向,也就是预定合同,所以,你现在也用不着交房款,也不要办贷款,当然也不能入住;如果你很着急要入住的话,那就得和对方协商了,先交一部分款后入住,然后等到13年6月再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贷款、进行过户。
我不知道你的定金合同是怎么订的,都有哪些条款,是否通过中介?所以没法很确定地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