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二因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13
 商品是人们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承担者,其特殊性在于它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并通过交换来实现。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本质因素,其实体是抽象劳动。
  商品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二重性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商品二因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
  1�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1)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使用价值本身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之所以要考察使用价值,是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其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一种物品要成为商品,仅有使用价值是不够的,它还必须是用来交换的,即具有交换价值。
  (2)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和比例。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之所以可以相互交换,原因在于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在本质上共同的东西。只有在本质上共同的东西,在数量上才是可以相互比较的。这种本质上相同的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价值。
  (3)价值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价值是商品最本质的因素。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4)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①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②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表现在:
  第一,对同一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兼得。
  第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第三,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因而是历史的范畴。
  商品之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
  2�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方面是有用的具体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不同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同自然物质相结合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另一方面,生产商品的劳动又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即撇开了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或两重属性,而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二因素的决定条件。
  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由马克思创立的,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使劳动价值论有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马克思科学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划分,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积累等理论。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背诵提示:
  商品的社会属性--价值
  自然属性--使用价值
  劳动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具体劳动
  生产者的经济关系--抽象劳动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
  二因素关系:
  对立统一体
  首先,两者是统一的,相互依赖的,互为条件,共处在商品体中,缺少哪一个因素,都不能成为商品。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就没有价值,因而也就不是商品;价值是商品中最本质的因素,一种物品如果仅有使用价值,但不是人类劳动产品,就没有价值,也不能成为商品;有些物品虽然既有使有价值,又是劳动产品,但没有用于交换,因而没有形成价值,也不是商品。所以,任何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其次,二者的对立表现在:
  ⑴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提供了交换的必要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提供了交换的标准、尺度。
  ⑵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特有的,是所有物品的共同属性,是永恒范畴;价值是商品特有的属性,是历史范畴。
  ⑶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使用价值的存在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
  ⑷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能同时归买者或卖者中任何一方所有,而只能分别归于买方和卖方。这是因为,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卖方),他生产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价值,而要取得价值,就必须生产出不是供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并让渡过去;对于商品买方来说,他购买的目的是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为此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无论生产者或购买者,都不可能既占有某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又同时实现它的价值。
  可见,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互相矛盾的。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通过交换,交换成功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能够分别得到实现,商品内部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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