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原本公式是这样的增幅=(末期量-基期量)/基期量如果基期量=0那么公式应该变成什么样?
按理说基期量就不能为零,因为分母不能为零。但从意义上来说,说明基期数应该不计,只计算增加的数就行。增幅可以说成是一个数。
因为要计算今年的同比增幅 结果发现去年的销量为零然后就不知道怎么算了是不是可以把分母当成1来计算
不可以,因为用极限的说法,增幅就是无穷大,但是没有实际意义。所以我们可以说增加的幅度为多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