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的职责
1.原市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卫生、户外广告管
理等职能。
2.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市容市貌管理执法职能、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1.原市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协调解决城市市政基础
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职能。
2.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职能。
3.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政处罚职能。
4.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职能。
(三)划入的职责
市建委承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建设管理职能、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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