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3日起至9月28日止。
1、凡已取得或预计能取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我校各招生院系将与预报名考生联系,分批次审核预报名申请信息,并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
2、对于已参加我校部分院系学术夏令营(暑期学校)并考核合格考生,无需再次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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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并通过院系考核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国家规定的推免生录取工作流程。
4、我校设有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推免生进行奖励,具体见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