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29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防领导体制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国防委员会为咨询性机构,不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会议决定,设立国防委员会和国防部,不再设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并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的设置。彭德怀主持中共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和国防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