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气象局的武汉市气象局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全市气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武汉、和谐武汉、幸福武汉的建设需求,突出做好大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保障,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扩大公众参与,大力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正确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推进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四个能力”(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促进了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武汉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湖北省实施〈气象法〉办法》赋予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机构规格为市属局级(副厅级)。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工作,提高综合观测数据质量,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气象服务。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为本级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4.加强气象公共服务。负责武汉市天气预报预测服务;负责武汉市决策气象服务;负责对武汉市的农业、林业、水文、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气象服务;提高天气、气候、农业气象与生态、雷电、人影等多轨道预报预测、预报产品的应用能力以及对所属区气象局的业务指导能力;加强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工作,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5.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防雷技术服务和雷电业务轨道建设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建议;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执法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气象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等工作;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与多轨道业务及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 4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业务科技处、人事政工处、政策法规处。
6个直属处级事业单位:气象台、观象台、国家一级农业气象试验站、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市防雷中心。
5个新城区气象局:东西湖、黄陂、江夏、新洲、蔡甸、汉南。
全市气象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12人,其中市局65人,退休职工61人,其中市局32人。全市副研级高级工程师达到17人,占总人数的15.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74人,占总人数的66%。硕士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