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不能用的词包括:
1. 绝对化用语,如“绝对”、“极致”、“第一”等;
2. 虚假或误导性词汇,如虚假优惠信息、虚假品牌对比等;
3. 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夸大宣传词汇;
4.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夸大用语;
5. 侮辱、歧视或涉及政治敏感的词汇。
以下是对广告法中禁用词汇的具体解释:
绝对化用语和虚假宣传词汇
广告法禁止使用绝对化的用语,如“绝对领先”、“极致体验”等,以避免误导消费者。同时,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都是被严格禁止的。广告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词汇来诱导消费者。
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夸大宣传词汇
广告在宣传产品或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夸大宣传词汇。任何声称能够治愈疾病、延长寿命等超出实际功效的宣传都是不被允许的。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夸大用语
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夸大用语。这些词语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是行业内的最好或最高级别,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
侮辱、歧视及涉及政治敏感的词汇
广告中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的语言,也不得涉及政治敏感内容。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冲突。广告主在创作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原则。
了解并遵守广告法中的禁用词汇,对于广告行业从业者至关重要。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广告主避免法律风险、维护品牌声誉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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