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政治处是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全区录警审批、警衔管理、职称评定、警务综合工作;负责对县、区公安局班子协管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调配、表彰奖励、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局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的组织建设。
4、负责全区公安宣传工作,指导地区公安干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公安干警的教育培训和警体训练工作。
5、负责机关工会和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2、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3、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