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员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员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9

为规范市政府督查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市政府督查工作的有效进行,辽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包括督查员的分类、资格、职责、权利和义务、工作程序、选任、任期、被督查单位的配合、管理、奖惩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类别划分:专职督查员为市政府指定的专职人员,专职于市政府督查机构;特邀督查员是市政府从特定群体中聘请的兼职人员;实习督查员则为新任职科级干部,由各部门临时抽调至督查机构。


二、资格要求:督查员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备政治坚定性、公道正派,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包括文化、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三、职责涵盖组织或参与督查活动、政府绩效考评、收集社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和完成其他任务。督查员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协调权、建议权和评定权,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如遵守程序、履行职责、保密等。


四、工作程序包括接受任务、拟定方案、开展督查、请示报告和反馈结果。工作方式可采取书面、当面、个访、现场、会议和派驻等多种形式。


五、选任与任期:专职督查员由市政府办公室选任,任期至免职;特邀和实习督查员分别有明确的聘任与试用期规定。


六、被督查单位需配合督查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反馈。对违反规定的督查员,将进行相应处理,而对表现优秀的将予以表彰。


最后,管理办法的执行、解释权归市政府督查室,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各县市也有权参照此办法制定各自的实施办法。




扩展资料

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府督查员管理工作,推进和保障市政府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2011年10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辽市政办发〔2011〕47号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员管理办法》。该《办法》分督查员的分类、督查员的资格、督查员的职责、督查员的权利、督查员的义务、督查员的工作程序、督查员的工作方式、督查员的选任、督查员的任期、被督查单位的配合工作、督查员的管理、奖惩规定、其他规定13部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