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架的人变成同伙参与,被打坏的两个人是不是属于事件的当事人,当事人说拉架的也动手打他了,参与打架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当证人指认?就评这一个证据警察有权力拘留拉架的人吗?这样定罪是不是属于证据不足?这种拘留和办案的就成是否合法?求等法律的朋友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