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25
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在国际上也通称为“商品和劳务税”。由于商品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因而也有人称之为流转税。
依据计税依据的不同,商品税可分为两大类,即:(1)以应税商品的流转总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2)以应税商品流转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其中,应税商品的流转总额包括营业额、消费额、进出关境额等,因而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属于第一种类型的商品税;而以应税商品的流转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则是增值税,因而增值税属于第二种类型的商品税。
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见,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的联系是很密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