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停车位的法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民法典小区车位管理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停车位就是相关部门规划整齐的用来专门停车的位置。有的在地下停车场,有的在普通的小区。
为缓解车位供给严重不足问题,2015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中国停车位很缺乏,继而在2010年除了炒房地产、看世界杯之外,还有一样就是炒停车位。在南京最高价的已经达到35万一个停车位,这既有力的彰显了停车位紧缺的现状及程度。又以广州为例,广州汽车增长率为22%,这不难想到,停车位要怎么开发才能跟上这个步伐。
在停车位很缺乏的这个大的走势的基础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抢车位,乱占车位等层出不穷,上班找不到车位、回家车无处可停、有急事更是急得团团转,这些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方面问题也在困扰着大家。
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54亿辆,其中,私家车高达1.05亿辆;全国有35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百万辆,北京、成都、深圳、天津、上海、苏州、重庆、广州、杭州、郑州10个城市已超200万辆。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同时显示,目前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平均比例约为1比0.8,中小城市约为1比0.5,而发达国家约为1比1.3。保守估计,我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其中,到2014年底,北京市停车位缺口达250万个;深圳、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的停车位缺口均超过150万个。停车难还在向三四线城市蔓延,海口市停车位的缺口也高达45万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
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
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