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如何区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6

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是按照人口来区分的。

1、居住区的合理规模一般为:人口3~5万(不少于3万)人,户数10000~15000户,用地50~100公顷左右。

2、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7000~15000人相对应,户数2000~4000户,用地10~35公顷。

3、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户数300~700户,用地4~6公顷,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一般的,居住组团占地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居住300~800户,若干个居住组团构成居住小区。

扩展资料:

居住区用地组成方面表现为:

住宅用地指居住建筑基地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附近必要留出的一些空地(住宅日照间距范围内的土地一般列入居住建筑用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入口的小路、宅旁绿地、杂务院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各类公共用地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及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围的专用地,包括专用地种的通路、场地和绿地等。

道路绿地指居住区范围内的不属于住宅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的道路的路面以及小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

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运动场、林荫道、小块绿地、成年人休息和儿童活动场地等。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居住小区的基本特征和内容是:

①居住小区由城市干道、绿地、水面、沟渠、陡坡、铁路或其他专用地界划分,用地的界线明确,地段完整,不被全市性或地区性的干道所分割。

②居住小区的规模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条件、自然地形条件、住宅层数、人口密度、生活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配置的合理性等因素确定;一般以居住小区内设置一所小学即可满足本小区儿童入学和小区内生活服务设施有合理的服务半径为小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的限度。

③居住小区内设置一套为日常生活服务的设施,包括小学、托幼机构、粮店、副食店、日用品商店和修理店等。规模较大的小区可设中学。除学校和托幼机构外,居住小区内公共建筑可以集中设置公共活动中心,也可分散或成组地布置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

④居住小区内的道路应形成系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封闭性,避免将城市干道上的汽车交通引入小区。

⑤居住小区要有一定面积的公共绿地,其布置应同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儿童游戏场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相结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