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羽阳only |分类:损害赔偿 |地区:上海 |浏览2次 5 分钟前 7月1日,顾客王女士来养生会所按摩,做经络梳理,腿部做完后感觉良好,可是做完后她就去厕所小便,可是小便后她站立不起来,腿部有抽筋感,左腿膝盖不能直立和弯曲,当时情绪激动,她卞说是因为我们店的按摩不对,导致她的膝盖出现此类问题。事后,美容院积极处理,配王女士区医院找专家治疗,医生诊断为骨刺,并不是因为按摩引起的。可是以后美容院都有帮她一起去医院配合医生治疗,现在她要求美容院赔偿她之前在美容院消费的项目,一口咬定是美容院没有做出效果,要求退款,以及要求赔偿她的医药费,要求美容院全额赔偿医药费和之前在美容院消费的所有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证据补充: 我们有顾客每次做完后的档案记录。她有签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