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辩论 跪求高手帮忙

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王某和赵某在A市买了一套新住房,请了装修公司装修并签订了合同。王某将钥匙交给了装修公司负责人,装修完后,王某发现装修公司有一工人因失恋在该房上吊自杀了。为此王某认为在他们的新房发生这种事不吉利便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所购房的价款及装修费用,而装修公司认为与此无关,不同意赔偿。若反方辩论装修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第1个回答  2009-04-13
1 赔偿以损害为前提,无损害则无赔偿
2 房屋作为一项不动产其价值有无贬损,即损害是否产生并不能以其所有人意志为准,而应求助于社会公信,如评估机构
3 即便社会存在迷信思想,可能使房屋价值降低,然而具题设,此事并未公开传播,因而,对社会不特定民众房产价值并未降低,其评估价值显然不会考虑所有人的迷信因素,也不会降低
4 继而无损害,无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13
首先,这个没有损害结果发生,所谓不吉利,这个不是损害,构不上赔偿,其次,那个自杀者造成的,如果造成损害也是那个人造成的,这个人要自杀是任何人控制不了的,装修公司没有过失,也没有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个回答  2009-04-15
王某要求退还购房款与工人自杀无因果关系,是否退房应与房产开发商协商,他们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装修公司与王某形成地是房屋装修合同关系,应就涉及房屋装修方面存在地问题可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