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8
一、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备案
需提交的内容有:1、危废转移备案表;2、危废处理合同;3、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信息;4、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危废处理经营许可证;5、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道路安全许可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1. 第五十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2.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贺敬卖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3. 第五十二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 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5.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6. 第五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7. 第五十六条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8. 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9. 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10. 第五十九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1. 第六十条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12. 第六十一条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13. 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4. 第六十三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15. 第六十四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6. 第六十五条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