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我在鸿瑞地产新化金色海岸购住宅一套,当时的价格3100左右,产权售楼小姐同网络宣传是70

年,今年房价降至最低2400,并且在房管局看到金色海岸土地使用年限到2049年9月17号就截止了,没有写明标地起始时间。现在我们所有业主集体要求退房或者补偿差价,有可能吗?

第1个回答  2014-09-06
如果宣传是70年产权,实际没有70年产权,可要求退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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