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9,属于质数的有2、3、5、7,属于合数的有4、6、8、9。
解:因为质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且质数为大于1的自然数。
而合数是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自然数数。
又因为2=1x2=2x1,3=1x3=3x1,5=1x5=5x1,7=1x7=7x1,
所以2、3、5、7属于质数。
而4=1x4=2x2=4x1,6=1x6=2x3=3x2=6x1,8=1x8=2x4=4x2=8x1,9=1x9=3x3=9x1,
所以4、6、8、9属于合数。
扩展资料:
1、质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即1和p。
(2)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2、合数的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