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排除非法证据的自觉性如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4-12
公安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自觉性虽不高,但相比过去有很大提高。为保证公安机关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日前,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共14章,376条,其中新增107条,修改244条。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同步实施。
  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提出了新要求。例如,规定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都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明确了讯问应当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对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进行严格解释;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内进行讯问。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排除,并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第2个回答  2014-04-11
自觉性很差,而且公然制造非法证据
第3个回答  2014-04-11
无自觉 靠检察院给往回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