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6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设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设有多个关键部门,分工明确,确保水利工作的高效运行。以下是主要的12个职能处室及其职责:



    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文秘、档案、财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保卫、保密、调研、信息、信访、督查和规章制度建设。
    人事处: 管理厅机关人事,负责编制、考核、干部管理、军转干部安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以及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指导等。
    科技教育处: 负责水利科技教育规划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技术推广,管理行业技术标准和监督实施。
    计划财务处: 制定自治区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大中型水利项目的立项和资金管理,指导水利产业发展和财务审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主要负责水法规制定、实施、协调,参与法规起草,负责水政监察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水资源管理处: 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指导水资源规划和调度,负责取水许可、水资源保护和水文监测等。
    建设与管理处: 执行河道、水库管理规定,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安全管理。
    水土保持处: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法律法规执行。
    农牧水利处: 制定农村牧区水利政策和规划,指导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牧区节水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党群工作。
    防汛抗旱办公室: 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调度与应急响应。

此外,取水许可证由水利厅统一管理。以上各处室协同合作,确保自治区水利事业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