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第1条 总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4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第1条总则明确了标准化及合格评定程序的通用术语,这些术语的含义需根据联合国系统和国际标准化团体的定义,以及协议的目的来确定。


附件1中的术语和定义被用于本协议的实施,所有产品,包括工业品和农产品,都必须遵循协议规定。政府机构的采购规范,尽管不受协议约束,但需符合'政府采购协议',除非涉及的范围有特殊要求。


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包括其修正本和补充件,但只有在不实质性影响规则或产品范围的情况下才适用。而这些法规应考虑到如国家安全、防止欺诈、健康与安全等正当目标。


第二条详细规定了中央政府机构在技术法规制定、采用和实施上的责任,确保进口产品的待遇不低于本国或他国产品,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技术法规应根据科学和技术信息以及产品最终用途进行评估。


政府机构还需确保技术法规适应变化,如环境或目的变化,应以对贸易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调整。在制定国际标准适用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但在特定情况下,成员也需提供通知并允许其他成员提出意见。


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技术法规执行上有相应的规定,需遵守中央政府的指导,但对外通报的义务有所例外。各成员需采取措施监督并支持这些机构的遵守情况。




扩展资料

本协议是成员国针对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问题、期望进一步实现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各项目标而共同签署的,共15条。1991年重新修订,1994年于马拉咯什正式签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