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解雇我这样赔偿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5-07
我来帮你分析:
1、“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另找工作”,就意味着给工资,起码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赔尝一千块钱的工资给我们”,我的理解是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1000元是否达到了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就不知道了。
3、这家公司的做法,基本上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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