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gé)葬,当地人读如“隔葬”。是指一方早亡入土后,另一方死后下葬时要与之合葬一墓,但因有棺材相隔,因此在下葬时阴阳用一些物件把两棺相连,以达到两个鬼魂互相勾通、互相来往。就是用红纸或红布把紧挨的两具棺材盖苫起来,称为坟盖纸或坟盖布,上面再放置一个镜子和一把梳子,然后用红线拴二枚铜钱压在上面,孝子持笤帚作扫状,左右各绕三圈,然后下土,合葬仪式完成。 儒家认为,夫妇是人伦的开始。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有兄弟然后有上下,夫妇的结成,是婚姻问题在家庭关系中的延续与发展,受到古人的十分重视,甚至涉及死人,当女子达到婚娶年龄而未婚不幸死亡,作父母的,为了安慰这一亡灵,便请媒人帮忙介绍或自家寻找一异性死者,实行合葬,这便是流传许久的“冥婚”习俗。同样,成年男人如果一生未婚或婚后早夭而妻子后嫁他人的,其亲属、子女也要找一无夫夭亡女子相配。冥婚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是已订婚的男女双亡,两家父母就要为他们举行隆重的冥婚仪式,如生人结婚的所有仪式,只不过真人变成了木人拜堂成亲,然后合葬。
二是男女在幼年时夭折,通过“鬼媒”介绍牵线,配成阴亲,男家备办彩礼用花轿娶回女木人,女家也认男木主为婿,之后移柩合葬。
三是两家订婚后,女孩突然死亡,男孩成年后同另外的女子结婚之前,必须用花轿抬来先前订过婚的女木人,与之拜天地、拜父母、进洞房、上床后,再同现在真正的新娘行合卺仪式。
四是双方订婚后,夫婿死亡,新娘到男方家,与木头丈夫完成规定的结婚典礼仪式,脱下婚礼服,穿上为“亡夫”特制的孝服,从此过上漫长的守寡生活,直到死亡,或再行改嫁。
五是终生未娶,一辈子打光棍,或娶妻后早亡,妇又嫁且与随后夫合葬,留下前夫成为“鬼光棍”,其后辈子侄或亲属要为其讯问早夭的少女或幼女,为其配成冥妻,以免家族坟茔出现孤墓。此种形式当地称为“配骨榇”。迷信认为,孤墓对本族后代不利。
六是如第五种情形,如因种种原因未配上真人冥婚,其后辈子侄则用大枣七颗穿成人形,或用木头刻成人形,并将布缝制成小衣,开光后与之合葬,完成冥婚。 旧时,当地还有一个奇特的丧葬习俗,就是孕妇死亡后,要剖腹取出胎儿或焚尸后再入殓而葬,俗传,恐死者变成“墓虎”,外出伤人害畜,为祸一方。
所谓“墓虎”,是一种厉鬼。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前,当地常常有某地某女死后犯了墓虎的传闻。据说墓虎是孕妇死亡后,其胎儿在母胎中依然活着,后便变成厉鬼,成为墓虎。墓虎先吃小禽小畜,后吃大禽大畜,再后便开始吃人。当地且有歇后语:沙海子的墓虎——漫得宽了。
所传,犯了墓虎要请阴阳镇压,阴阳法力小,还须请“法官”。所以,旧时当地有一种专门从事驱除邪魔恶鬼的职业,称为法官。法官每年除夕要到枯墓中“瓷法”,可将孤魂野鬼呼来唤去。
为避免孕妇死后犯墓虎,当地须请法官采取剖腹葬或火化葬的方法,从而成为陋俗。
随着文明进化、科学发展,再加上现代推行火葬,此风于上世纪50年代后自然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