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职,可是公司压着不批,要是甩手就走,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6

我想离职,可是公司压着不批,要是甩手就走,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你没私自拿什么财产走,公司是不会追究你的。
不过,你最后那个月的辛勤劳动,就没有工资回报了。
另外,要是进公司之前交了押金,那押金也拿不回来了。
不过,他压着不批是不对的,如果从你递交辞职申请书那天开始算,公司压着不批超过一个月,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打电话去就行。有人来查。你老板怕怕的。
我建议你不要私自走,每天催他一下,他就快了。反正出来混,不要把面子看得太重。。听过人走茶凉吗?以后谁认识谁啊。信我没错!

睡觉压着手会有什么后果

当然是手很麻了,因为压着手会引起血液回圈受阻,所以醒来时会感觉手麻,不过会很快恢复的,没有其他的严重后果。

我想离职,公司不同意,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有交社保、医保、公积金,如果直接走,会有什么后果?

没有劳动合同,不可能给入保险的呀。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已经违法了哦,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或者去劳动局咨询,这种情况劳动局会给你出主意的,毕竟劳动局是为劳动者服务的嘛。
再或者可以矿工,等公司辞退你,保险是无条件给你转移的。

我想离职可是公司给交社保我可以用什么理由离职

辞职不需要批准,只要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一定要让单位打收条,否则就寄特快专递,不然你没有证据。再看一下第38、46条就知你有没有经济补偿。手机问题只能回答一百字,无法细说了。

强行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劳动者强行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1.单位强迫劳动者离职,那么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劳动者强行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单位给予除名处理,而且上报劳动局备案 那么劳动者以后找工作非常困难。

到公司第三天想离职,签了劳动合同的,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吗?小公司,公司肯定不会让我走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前几天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不批,现在想自动离职,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档案会不会拿不到?

1.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最好是写在辞职信上。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
2.通过EMS传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络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即使公司不给你办理辞职,你也可以最多在30天后自动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的,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

补偿回答: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如果符合第二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