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股权不变.新法人不占股份.需要哪些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3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不变.新法人不占股份.需要哪些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老法人和股东,加上新法人和新股东的,如果有新股东的话,一起带上身份证去政务大厅工商局相关视窗办理,我昨天刚遇到一个现实案例。还有带上公司公章盖章。。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权变更是一样的吗?

这个事情需要分开对待的。首先要知道,法人是可以有股东担任的,也可是股东任命的。如果你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就需要做股权变更,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备案就行了。深圳工商变更找创业伙伴

股份有限制公司办理法人变更、股份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我不知道你是那个地方的公司,但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如果办理公司法人变更及股权变更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材料做好以后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即可!所有材料工商局网站或红盾网站上都有可以下载也可以到所属工商局领取相关材料!

他已经把公司法人变更为他人,他又以公司的名义和公司法人的身份向他人提出借

表见代理或者直接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就是他以公司名义去办理事宜,他人有理由相信他的身份确实是这个公司的,那么合同有效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只是单纯无权代理那合同效力待定需要公司追认。

儿子是公司法人占股份80,父亲占20,现父亲去世股份如何变更给儿子

到公证处去办理,按《继承法》,大体上你母亲,你父亲的直系亲属都要去,证明他们放弃继承财产,才可变更转给你。或者你父亲生前有立有遗嘱在他死后这些股份全部给你,但这些都得到公证处办理,另外公司法人不是一个自然人,做儿子的只是公司法人代表而已。

公司法人变更过程中原法人不肯签字如何处理

法人变更是要有董事会决议来决定的。原法人拒不签字应该没关系的。

公司法人变更后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式与法人合并程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三)变更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以上资讯由华财会计提供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要注意的是:变更完法人还应该变更,银行、国税、地税等与法人有关联的资讯;

怎么摆脱公司法人的身份

可以辞职,要求公司开掉自己。这样,要求公司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公司开董事会,选举董事或者董事长。在新任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人员符合公司法或章程要求之前,辞职的董事有义务留职的。
上面是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情况。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并且是控股股东,可以自己召开临时股东会,把自己换掉。
综上,不管怎么,都是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重新开会选举的。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需要准备哪些材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一、法人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登记备案须知
(一)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申请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或因分立、合并、迁移而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行审查核准的登记行为。
2.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档案、证件:①⑧93-⑧639-670
(1)企业变更登记注册书。
(2)其他有关档案、证件。
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档案,向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登记备案须知
企业法人(不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因主管部门的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档案申请变更、开业、登出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档案,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代表人的材料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视窗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资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资讯》(公司加盖公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许可权、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档案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档案或者许可证书影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