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爱情,不过是遇见一个人,先相见恨晚,后余生与共。”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5
【愿你们的爱势均力敌,你喜欢他,他紧张你。愿你遇到一个无需取悦的人,共度一生。】

1。

五一假期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踏青游玩,因为要照顾到怀孕的粒粒姐,就选了个附近的湿地公园,有大片大片的树荫和各种各样的鲜花盛放,特别适合散心聊天。

中途找了块有树荫的空地,一行人便坐下来休息。粒粒姐的先生从背包里拿出一块草坪地毯麻利的铺在地上,然后扶着粒粒姐轻轻坐下,再从包里取出各种水果,还有零食。我们惊叹于他的百宝箱,准备得可真够齐全。

他把保鲜盒里切好的的水果递给粒粒姐,粒粒姐却示意他先给朋友们,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我还准备了零食呢,你吃水果,我们吃零食。”说着他就把一块苹果递到粒粒姐嘴边,我们一阵起哄,这一把狗粮撒得可真瓷实,也是打心底里羡慕粒粒姐有位好先生。

熙熙喜欢讲笑话,逗得我们一直笑个不停,合不拢嘴。粒粒姐笑到一边摆手一边扶腰,简直不要太欢乐,不知不觉间她就已经到了她先生怀里,直接靠在那宽厚的胸膛上,好不自在。那好先生还一直温柔地提醒她:“你悠着点,小心肚子里的宝宝和自己身体呐。”粒粒姐却置若罔闻,一直乐呵着,哈哈大笑。

以前我一直不相信婚姻的美好,可是粒粒姐的婚姻,却让我改观了。从他们夫妻俩身上,我看到了互相包容互相爱护,看到了温柔体贴细心呵护,看到了两个人在一起最美好的样子。阳光透过树叶投影在俩人的身上,斑驳的光点里是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幸福画面。

爱,原本就是个挺虚的词儿。它不只是简单的形而上,更是一些实实在在的呵护。爱一个人,得给对方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在乎。一万句柔情蜜意,不如一句"放着,我来。"

2。

以前没觉得结婚有多好,甚至还有点排斥。我还记得老家有个邻居,夫妻俩人结婚二十多年了,总是吵吵闹闹磕磕碰碰的,几乎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虽然没有动手,但是偶尔也会摔东西,每次他们一吵架我就要赶紧关上窗户,生怕会被无辜殃及。

我印象里隔壁阿姨人挺和气的,平常见面打招呼都很友好,但是听母亲说是她原来家境不错,后来嫁人了没能很好适应妻子和母亲的身份,对家庭的付出不够吧,而那男的又很大男子主义,从来不懂得换位思考,不会体恤妻子。

于是他们常常是因为丈夫工作回来妻子还没做好晚饭,而妻子却觉得又要照顾孩子又要做家务自己也一整天没得闲,因此互相不谅解,两三句话就吵起来了。我还小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也还没上学,每次都能听见他们的争吵声和孩子的哭声夹杂一片,虽然没有震耳欲聋但也让人难以忍受。

每次觉得很吵的时候我都很崩溃,因为他们吵着我看动画片了。也曾跑去问母亲,他们为什么还不离婚啊?母亲总是很无奈地回答我,离婚哪那么容易啊,你个小屁孩管那么多干嘛,去玩你的。

离开家以后逢年过节回去,偶尔还是会听到隔壁的争吵声,却少了多年前的嚣张气焰,争来吵去无非就那几句话,也不会想当年那样争锋相对了,几句话下来就偃旗息鼓了。我再一次跟母亲说起,怎么吵了那么多年的邻居到现在还没有分开呢?

“婚姻不是儿戏,岂是说分开就分开的,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况且隔壁阿姨没有工作,离婚了她靠什么生活?再说了,当年也是她自己选的人,怨不了别人啊。这辈子啊,忍忍就过去了。”

我不禁怅然,不幸的婚姻,为何就不能选择分开的方式放过自己呢?难道就因为要对孩子负责?可是每天的争吵对孩子的成长又能好到哪里去?忍,一辈子就靠隐忍过活?实在无法理解。

我终究还是不喜欢百忍成双的感情;爱不是忍出来的,它是两个人把最轻松的自己交付彼此,无需多言,已然明了。

3。

看多了各种各样委曲求全的婚姻,不由得同情那些在婚姻里缺乏主动权的人们,但是很多时候都是有选择的,只是那些人选择了妥协和隐忍。

看到微博上一段话,觉得挺有道理:“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已经到了结婚年龄而草率结婚。想结婚,就要找一个能和你心心相印、相辅相携的伴侣。不要因为放纵和游戏而恋爱,不要因为恋爱而影响工作和事业,更不要因一桩草率而失败的婚姻而使人生受阻。感情用事往往会因小失大。”

每个男人都是要通过婚姻来成长,来懂得生活到底是怎样柴米油盐、琐碎不堪;每个女人也都要通过婚姻来成长,来懂得什么叫责任,什么叫宽容,什么叫见怪不怪……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但是双方的付出并不对等。女人把婚姻当终身事业来经营,而男人把家庭当后勤仓库而使用。一个是服务于婚姻,一个是使用婚姻,相比之下,男人更自私一点。所以对女人来说,重点是选对一个值得自己付出的男人,这才是婚姻的基础。

幸而越长大遇见了越多向好的婚姻,才让我对婚姻不再那么抗拒。我也感谢那个人,让我有了结婚的念想。

总是在睡觉前幻想:我们会有小小的家。城市的一方烟火,容纳着温暖的阳台,昼夜的情话和蠢萌的猫狗。你从心上人,变成枕边人。我稚嫩地牵着你的衣袖,你霸道地吻我的额头。我在时光里变得成熟而温柔,你也愈加明朗和开阔。

最好的爱情,不过是遇见一个人,先相见恨晚,后余生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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