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案管理与奖励制度 为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倡导员工参与企业管理,不断提出有利于改善工作的方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
一、提案的项目内容
1、凡是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业务发展等的提案,均可提出。
2、提案的提出应以书面形式,详细的列出建议事由、原有缺失、改进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
3、公司不予受理的提案有:与企业建设发展无关的提案;曾经提过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提案、无具体改进或改革措施的提案。
4、公司不予受理的提案,由行政部发还给提案者。
5、提案建议书应注明提案者姓名,所属部门,以便公司进行提案奖励或退回。
二、提案审核准则与程序
1、公司设立专门的提案审查小组,专门负责推进和处理与提案有关的各项事宜。提案审查小组由总经理领导,因提案内容涉及公司内部管理、对外业务等方面专业领域,由各部门推选一名成员参加组成提案审查小组,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设立专门的提案邮箱,专门接收提案者的提案建议,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3、提案审查小组在收到提案者的提案建议书之后,应在20天内对建议书的内容进行核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核准后公布。
4、提案审查小组根据提案所涉及的适用性、创造性、工作效率改善程度、管理成本节减程度原则,确定提案最终是否采纳。
三、提案成果实施与检查
1、提案经提案审查小组审定采纳后,应在3日内将提案的详细资料及提案审查小组的核定表一同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审定。
2、准予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落实,定期的填写提案改善成果报告表,上报给提案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会根据所提交的报告表进行审查核定。
3、提案内容如涉及到国家专利,专利获得权益一概属于企业所有。
四、提案的奖励
1、鼓励奖:凡提出改善方案者,无论审查后采用与否,均当即由所属主管人员发与鼓励奖,
奖品由提案审查小组决定(建议可以是一些小礼物)。
2、成果奖:提案采用实施后,依据提案审对企业经营管理上带来的效益,奖励提案者100~1000元不等的现金,具体评定由提案审查小组讨论并报总经理审批决定。
3、特殊贡献奖:提案实施后,经过跟踪调查,确实能够直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年终时,企业奖励提案者10,00~100,000不等的现金。
五、其他方面
1、企业股东、外部关联人员及客户所提改善方案的审查,均适用本制度。
2、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1、 目的: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象力,倡导员工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为公司管理、技术及业务,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以便达到成本、提高品质、增进公司经营绩效、激励员工士气的目的。
2、 范围: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如: 2、1有关管理改进事项、建议规章的修订。
2、2新产品的创意、设计、制造、包装改良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2、3有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事项、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2、4有关制造技术及品质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机械配置的改进事项。 2、5有关公司安全或机械、工具的保养事项、预防灾害事件发生等。 2、6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2、7部门间的协调事项,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2、8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事项。
3、 建议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建议不予受理。
3、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建议。
3、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建议内容相同者。
3、4与专利法抵触者。
3、5建议书内容偏于批评,且无具体的改进或改革实施办法。
3、6不具真实姓名者。
4、 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改革意见,均可书写“建议书”,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请行政
部或部门主管协助。
5、 写“建议书”时,请最好按建议事由、原有缺失、改进意见或办法、预期效果四个部分写,且必须注明其真实姓名。
5、1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5、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提出之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改革意见。
5、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步骤等项。
5、4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购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
6、 行政部每周对投入的建议书进行统计、评审、落实。
6、1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其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成效性等进行评审。 6、2评审后的建议分为采用的建议和未采用的建议,其中采用的建议又分为优秀、良好、普通三个标准。
7、 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下列效果之一者,应予奖励:
7、1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能收经营效能者。
7、2对于产品的性能改进、技术革新,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7、3对于公司产品销售或售后服务,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
7、4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7、5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7、6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8、 以下情形都不予以核奖:
8、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责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8、2被指派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8、3由主管、上级指定为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得的改进建议者。
8、4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9、 建议奖励
9、1根据评审结果,对提出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9、2对采用的建议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对未采用的建议,公司颁发纪念奖(20-50元)。
9、3年终根据各部门所提建议的数量、质量评出团体奖,并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9、4如建议为两个人或多个人提出者,其所得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10、 建议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11、 本公司各部门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时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意见的审议和奖励,按本办法处理。
12、 员工建议最后应由行政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13、 经核定给奖的建议,应在公司公告栏张贴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