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门街道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1

安定门街道办事处作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着在街道区域内执行政府管理职能的任务。它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以社区居民为核心,重点关注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致力于打造一个和谐、有序、整洁、便利、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的文明社区。


其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决策,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
    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制定发展规划,管理财政预算,监督税源建设和执法工作。
    指导和监督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的社区、社会性任务执行,并进行检查。
    协调和监督各项公共服务部门的执法工作,如公安、工商等。
    管理城市监察工作,确保城市管理的规范进行。
    参与新建居住区设施验收,纠正未达标或质量问题。
    组织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考核和民主评议。
    具体负责环境卫生、绿化、违法建筑查处、环境保护和施工管理等工作。
    在社会管理方面,组织精神文明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等。
    推动社区服务,发展社区设施,动员志愿者和单位参与服务事业。
    指导居委会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社区公益活动的组织。
    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教育和卫生活动,普及科学知识。



扩展资料

安定门街道(Andingmen Jiedao)位于东城区区境西北部。辖区面积1.7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64万人(2006年末)。辖9个社区(2007年末)。办事处驻方家胡同19号。著名的国子监大街、孔庙、钟楼、鼓楼等文物古迹位于辖区内。1954年前为永康、头条、车辇店、小经厂和宝钞街道,1956年永康和头条合并为永康街道,车辇店和小经厂合并为车辇店街道,1958年永康、车辇店和宝钞三个街道合并,改称现名。1960年改安定门公社,1990年复置。1997年,面积1.8平方千米,人口6万,辖31个居(家)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