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佣金收费标准!厦门中介协会规范新房销售及代理行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8
近日厦门市房地产行业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项目销售及中介代理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1、承接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先行通过“厦门网上房地产”进行报备,并公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佣金的收费标准。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中介机构合理协商确定佣金水平,避免过高佣金增加销售成本。3、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以发放贵宾卡、存抵优惠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承接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报备及佣金公示流程通知如下:
一、请各一手代理机构及二手分销机构在2020年8月25日前按以上流程进行公示佣金收费标准,佣金收费标准公示流程:
1、登录“厦门网上房地产”网站—点击“机构年报”http://fdc.zfj.xm.gov.cn/
2、进入机构管理,点击“收费标准录入”
3、点击“新增”
4、录入收费标准
二、承接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的一手代理机构及分销门店应及时复核机构销售人员,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厦门网上房地产”网站—点击“机构年报”http://fdc.zfj.xm.gov.cn/
2、进入项目销售人员复核
3、对待复核机构销售人员进行复核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