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不可以跳过冷静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离婚冷静期是否可以跳过?
通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是不能跳过的。从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的30天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前往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在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离婚: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进行初审,若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 离婚冷静期:从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将按照工作规范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
1. 男女平等原则。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 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 平等均分原则。
5.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如下:
1.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通常不能跳过。从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