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提出的“互联网+”,指的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6年“互联网+”入选十大新词和十个流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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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四大特征:
1、创新驱动。我国粗放型资源驱动型增长模式长期不可持续,必须转变为创新驱动型发展的正确路径。这正是互联网的本质,利用所谓的互联网思维来改变,自我革命,同时也发挥了更大的创新力。
2、重建结构。信息革命、全球化和互联网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经济、地理和文化结构。权力、议事规则和发言权不断变化。互联网+社会治理和虚拟社会治理将有很大的不同。
3、尊重人性。人性的光辉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的最根本力量。互联网的力量也植根于对人性的最大尊重、对人类经验的敬畏以及对人类创造力的强调。例如,UGC,如参与营销,如共享经济。
4、连接一切。连接是分层的,连接是不同的,连接的价值是相当不同的,但是连接所有东西是Internet+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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