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0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离婚协议书。
1、双方户口证明,用于确认双方的户籍信息。
2、双方居民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用于证明双方的居住情况。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用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用于办理离婚手续的照片。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双方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教育、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等方面的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24-03-19
您好,请问您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并签署离婚协议,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首次申请之后,需要等待30日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向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拿到离婚证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分歧较大,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您的身份证、对方的身份证、起诉状、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基本材料,还需要准备可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具体需要结合您的诉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