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第七章:优生与医学伦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5
第三节 优生与医学伦理

一、优生概述
(一)优生的涵义
优生就是通过医学手段改良人的遗传素质,提高人们的体力和智力质量。
优生分为预防性优生和演进性优生。所谓预防性优生,又叫消极优生,是指防止有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缺陷的个体出生;所谓演进性优生,又叫积极优生,是指促使体力、智力更加优秀的个体出生。
(二)优生的历史与现实
“优生学(eugenics)”的最早提出者是英国生物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lolton),但人类的优生意识和思想却源远流长,人类的优生意识可以从两性关系演化的历史中看出来。早期关于禁止乱伦和亲婚等的习俗和宗教戒律,反映了人类进入文明时代较早的优生观念,
1883年高尔顿受其表哥达尔文进化论和孟德尔遗传学的启发,在其《人类的才能及发展》一书中,正式提出了优生学说,并很快得到传播。美国遗传学家劳伦斯•塞德(Laurence Sayder)将优生学包含在医学遗传学之中,斯特恩(Stern)提出了优生有“积极”和“消极”之类的学说。许多国家开展优生工作,制定优生法律,例如美国、日本和中国。
(三)我国的优生措施
我国的优生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预防性优生方面。
1、结婚管理
(1)禁止结婚。我国《婚姻法》和《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等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者禁止结婚。
(2)暂缓结婚。暂缓结婚是禁止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在一定期间内不得结婚。患有以下几种疾病的人必须暂缓结婚:性病、麻风病未治愈的;精神分裂症、噪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规定的隔离期。
2、生育控制
(1)可以结婚,但禁止生育。
(2)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
3、生育保健
(1)婚前保健。婚前保健有婚前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内容。
(2)孕产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措施有: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等,包括对孕期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监护胎儿的生长发育,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等。
二、伦理讨论
(一)伦理意义
1、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优生的原本之意,是通过医学手段改良人的遗传素质,提高人们体力和智力质量,优生显然可以提高民族的人口素质。
2、有利于节约有限的社会资源 开展优生工作,能够避免劣生,减少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婴儿的出生,减轻这些劣生儿的抚养费用,无疑有利于节约有限的社会资源。
3、有利于家庭幸福 对于一对夫妇来讲,生育一个健康的、聪明的孩子,无疑是对他们家庭幸福最重要的。
(二)伦理疑问
1、优生给人类带来的不一定是好处 优生的目的是改变人类基因的相对频率,这意味着要增加有利的基因,减少不利的基因。但是,那么什么是有利的基因?什么是不利的基因?根据什么标准来鉴别?有人认为优生给人类带来的却不一定是好处。许多伟大的人物,反而正是被今天的人们出于优生目的,认为应该是被淘汰的。
2、优生政策是对个人生育权利的过度干预 。1905-1930年,美国优生学家提出用限制婚姻、绝育和永远监禁身心的人来中止遗传“退化者”生育,而遗传“退化者”包括癫痫患者、酒鬼、妓女、乞丐、精神病患者、低能者。从美国的优生实践中我们不难看出,优生政策和法律措施变成了处罚和遗弃那些社会边缘人群及病人的工具。
3、优生政策曾经给人类带来灾难 优生政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变成了德国纳粹法西斯的杀人工具。正是历优生政策曾经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致使世界上许多学者在谈到Eugenics时,常常称优生德国纳粹的种族灭绝或一些国家为减少那些身体、精神及社会不适人群而采取的强制法律和行动。
三、优生医学伦理原则
(一)公益与个人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
应该认识到,优生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个人家庭幸福的一种选择。在一般情况下,公益和个人利益是相互统一的。
(二)知情同意的原则
优生工作中的知情同意,就是要求优生政策和法律措施的实施,应该在接受者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三)精益求精的原则
优生措施的实施,是非常严肃的。在结婚管理措施实施中,不容许出现差错,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优生工作中,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