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法和快速原型法的区别和联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11
结构化生命周期法的理论基础较为严密,它要求系统开发人员和用户在系统开发初期对系统的功能就有全面的认识,并制定出每一个阶段的计划和说明书,来规范随后的各项工作。其思想基础是认为任何系统都能在建立之前被充分理解。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技术应用的初级阶段,结构化生命周期法能够应付许多场合的要求,所以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信息系统的开发已经成为一个行业,现在许多软件开发人员已经不具备实际工程——用户专业领域的知识;另一方面,用户常因忙于自己的业务工作而无暇与系统开发人员仔细讨论,甚至对自己的最终需求也说不明白,只希望信息系统能给它们带来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结构化生命周期法便显得无能为力了,需要寻找一种易于和用户沟通的开发方法.--快速原型法采用设假求真的策略,比结构化生命周期法更为明智。其优点主要有:①开发周期短、费用相对较少;②用户的参与更及时、更直接、更富有建设性;③易于改进,因而生命力较强;④易学易用,用户培训时间短。但是,快速原型法也有一些明显的缺陷,例如:难以直接面对大系统和复杂系统;开发过程管理困难,如果用户配合不好会拖延开发进程;用户易于将早期所看到原型错当新系统而缺乏信心;软件人员易于用原型取代系统分析。从目前情况看,快速原型法比较适合于用户需求不清、管理及业务处理不稳定、需求经常变化、系统规模较小且较为简单、信息可以相对分散处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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