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粮食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信息、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含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和交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调控处。
研究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市级储备粮;组织起草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方案;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城乡粮油网点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承担全省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四)储备基建处(科技产业发展处)。
拟定粮食仓储、基建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负责省储备粮管理,省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定省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省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承担全省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组织储粮新技术的研究、推广;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全省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统计工作;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省粮食企业粮油仓库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产业发展和加工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和行业粮食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粮食系统的多种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加工、附营企业的科技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促进粮油转化增值和附营业务发展。
(五)财会处。
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收购资金、省储备粮油基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全省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省粮食系统财务挂帐的管理、消化工作;负责粮食行业财会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六)市场管理处。
拟定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品种、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包括军粮、救灾粮、水库移民、退耕还林补助粮等)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执行(行政编制3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