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了一套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是用奶奶的名字买的,现在纠结如果奶奶过世后,父母的兄弟姐妹来争房产怎么办。现在面临几个疑问:1.如果现在让奶奶立遗嘱,房子以后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过户到父母的名下了。2.房产证要三年以后才能办理,如果办理房产证之前奶奶就过世的话,那之前立的遗嘱还有法律效应吗?因为毕竟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房子还没写上我奶奶的名字,主要是现在办理不好过户,要等三年以后房产证下来,要不然就可以在奶奶在世的时候直接过户到父母的名下了。3.如果证明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的,那证明都是指的什么,例如银行卡之类的吗?
问题有点多,希望有知道的网友能把我的疑问都帮忙解答一下
问题是买房发票上应该也是我奶奶的名字啊?因为我买过房子,房子是谁的那发票上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就是谁的,虽然房子钱都是父母出但是写奶奶的名字
追答你去吧房子过户,或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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