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收到一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缴款单位是双抬头,一个是我公司名称,一个是我公司货物供应商,进口增值税税款是我公司缴纳的,但不是支付给海关,而是支付给另外一个货物代理公司的,然后我们还要向我公司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请问这个流程有没有问题?谢谢。
我公司在下面一行,供应商是国内的,至于货物代理公司是专门代理还是代理报关不清楚了。
追答明白,现在跟你说下具体流程是这样的:国内供应商作进口的买方(即缴款书上面一行所显示的公司),你司作收货人(即在下一行显示),这种显示进出口报关术语叫“双抬头”。你司所缴税款给到货物代理公司,而货物代理公司是帮你报关的报关公司,所缴的税款还是支付到海关的。至于货款问题,国内供应商卖货给你,当然要给货款的。你司所缴税款到时是可以作增值税抵扣的。所以整个流程是没有问题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