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07年中考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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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08
  4月4日,《济南市200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据了解,今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三万五千人,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9日,文化课考试推后一天,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政策出现多处变化,其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这一改变将打破原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格局。

  普通高中取消录取批次设置

  与往年不同,今年中考我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录取时也将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招生学校录取。

  据市教育局预计,今年中考录取从七月五日开始。录取时,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同时,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并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有一点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根据我市录取规定,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指标生增加5%

  今年我市中考招生将指标生分配数额由原来计划内招生总数的65%扩大到70%,同时增加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为指标生试点学校。

  今年我市实行指标生招生的学校分别为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中学、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

  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及借读的学生(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未完成指标生招生计划任务的初中学校,2008年市教育局将根据其未完成计划数占该校指标生计划总人数的比例相应减少对该校的指标生投放数额。

  中考文化课考试推后一天

  今年,我市中考仍实行卷面考试与等级考核相结合、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等多样化的评价方法与形式。不过与去年相比,今年文化课考试推后一天,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4日。

  今年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文化课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150分(政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体育30分,信息技术不再计入总成绩,中考总分由原来720分降至690分。

  今年,文化课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文科综合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教辅资料及工具书,不得带电子音像资料)。不过从2008年起,文科综合考试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考试等级为D级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也已出炉(见上表)。

  中考命题将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各学科试题难度比例为6:3:1,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

  考生中考成绩将于6月29日前后通过教育信息网和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新增一所推荐生试点高中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中考推荐生试点学校增至四所,新增的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与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拿出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据了解,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申请意见。

  初中学校于5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于5月12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校长及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在推荐生审核考查过程中,高中试点学校不得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和单纯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试点学校要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高中试点学校于5月16日前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并将通过审查考核予以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三天。市教育局将于5月30日前将全市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同时,为扶持民族教育学校发展,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济南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的高中部和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除五校外其余普通高中可兼报

  今年我市取消原普通高中学校的批次设置,除四所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济钢高中)以及济南外国语学校,考生不得兼报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均可兼报。

  今年中考的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9日。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不过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据了解,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考生报考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我市户籍证明。报考济南师范、济南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考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任何人不得阻碍和干涉考生自主选择志愿。

  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中考报名费每生7元,考务费每生每科3元、体育测试费每生5元,每生共计缴费42元。

  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数30%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可在控制班额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择校生。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必须在确保达到招生总数的70%的基础上,力争适度扩大,即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30%。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还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七中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分别按不超过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4%和6%比例确定入选人数。录取学校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至27日(具体时间另文公布)。测试结果须张榜公示三天,然后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

  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80%的,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招收各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另外,今年中考我市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特殊考生最高加20分

  今年我市中考录取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8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待遇,最高分值为20分。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特殊考生录取的范围和分值并无变化,依旧分为三个档次。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取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边疆国境县(市)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二)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三)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考生已照顾的10分)投档,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并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

  市教育局公布招生监督电话

  我市今年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将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杜绝不正之风。

  据了解,今年中考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名单、收费等,均在学校公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生推荐、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也将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从严处理。

  为方便考生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市教育局还将统一组织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单独的招生宣传;不准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不准招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到初中学校和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也不准擅自接待招生学校到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是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和“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取消其先进称号。如果是初中学校,市教育局将减少或取消其指标生分配数额,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31)86059524,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531)8605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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