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以实习的名义让学生打工,自己从中抽取一部分工资算是违法行为吗?

老师以实习的名义让学生打工,自己从中抽取一部分工资算是违法行为吗?学生工作的内容与所学专业没有任何关系,况且实习的时间很不正常,刚到学校一年多就被老师带出去“实习”,完全就是做一些苦力活。这种行为有相关法律约束吗?

第1个回答  2013-11-08
这是违法的,任何人是卟可以随意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将别人的利益给损害叻!老师的这种做法触犯叻学生的劳动利益!属于压榨学生的劳动力,理应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首先祢也可以先和学校、老师协商,如卟行就运用法律手段!!补充;试用期的时间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具体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起过二个月(包含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祢应自己去向直接的打工对象领取工资而不是老师代收祢们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08
肯定违法
第3个回答  2013-11-08
违法,更有违师道。可耻!
第4个回答  2013-11-08
违法
第5个回答  2013-11-08
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