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工资是从劳务派遣公司出的?这样合法吗?

可能我说的不是太清楚。我确定是和这家国企签定的劳动合同,但是过了大概一年以后单位开始从劳务派遣公司转出工资,而且我到那时才发现我的医疗保险本上面的工作单位是一家人才公司。我就纳闷了劳动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是这家国企而且是直接和总公司签的,过了一段时间发保险本的时候也是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保险本上的工作单位也李逵变李鬼了。我中间从来没有跟劳务派遣公司接触过(不过当时档案给挂靠到人才市场上这我知道,当时只是怕丢工作没有提出异议。就算知道这是合法的吗?)!这下我说明白了吧。我是真想不通这算合法?

这就是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劳动派遣工的工资由派遣单位负责,合同工的工资由工作单位负责。有些单位招聘的时候不会明确说明招聘的是劳务派遣工,所以求职者在签协议的时候看仔细看清协议内容。如果你非常肯定就是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于单位不能满足自己的合法要求,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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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4
可以认为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法律允许的,这也是众多大公司所喜好的,可以规避一些责任与麻烦。你的具体的情况不太了解,如果你觉得待遇不满意的或者觉得劳务派遣不好的,可以另谋高造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4
合法,这是一种用工形式,对企业来讲节约成本。不用和你签劳动合同,免掉了一些法律义务。比如养老保险
第3个回答  2011-04-25
合法的。
纵横法律网 李钊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4-24
合法。追问

劳动合同在我手上,用人单位是这个国企,但我的医疗保险本上的工作单位是另一个。实在是不能理解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