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深圳,我们将一批价值USD500.00的电子元器件(包括电容、电阻等)以我司名义正式报关进口,现已经打了报关单和付汇证明联,货已收到,但这些电子器件是客户提供的免费物品,我们不需要付钱的,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处理电子口岸里的数据,怎么结掉?
从2010年12月1日后付汇的就不需要去外汇局核销了,那要怎么样核销?
预付货款,货物进口报关后,已到货,已拿到报关单和付汇联,接下来要做什么操作?
那电子口岸里面有数据啊,要不要交单?
不付款外汇局会不会查?
啊!久了不管外汇局会不会罚款?
这个说明哪里有样本?
看一下你们的结汇方式,如果主动权在你们手里的话,完全可以给出一个理由拒付,银行那边处理过了就可以了。进口后不付汇的多了去了。产品不合格,合同改定等。看你们怎么处理了。要不就按楼上所说修改报关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