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问题(上班途中受伤)

我于2011年5月22日早上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左臂鹰嘴骨折,现已做完手术,并已上班。已提交工商认定申请表,还没给出答复。 我想咨询一下:①如果认定为工伤,除了医药费和休息期间工资,我还有其它补偿吗。②若有其他补偿,是公司来支付吗,这部分应当由自己主动申请吗。③半年后可能还要手术取出内置钢钉,费用该怎么处理。④我想辞职,何时辞职比较好呢。 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9-03-13
一、关于是否是工伤,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你被摩托车撞伤,哪一方是主要责任?
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非本人主要责任
的交通事故”才算是工伤,如果撞伤,主要责任是你,则恐怕无法认定工伤,如果你不是负主要责任(包括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你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关于这一点,你可以依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如果可以构成工伤,你后面的问题,回答如下:
①工伤的其他补偿还有:治疗所需的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鉴于你是骨折,在劳动能力鉴定上,应该可以鉴定出伤残等级的,有伤残等级,就有上面的三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具体项目,你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版。
②如果你们公司有给你办理工伤保险,则上述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由工伤保险承担,其他由你们公司承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都由你们公司承担。
③取钢钉的费用,可以计入工伤医疗费中。
④因为工伤的认定,以及相关的赔偿需要很长时间,有些甚至达5-6个月,所以,建议你现在就按照医生的建议休息时间,请工伤假或者病假,反正期间工资照拿。
最后,在离职时,别忘了公司需要支付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那个是按你的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估计数额还不小。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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